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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1336 发布时间:2015-01-22

                        鲁招考〔2015〕1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要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对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的管理和监督,重点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舞弊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考生。
  二、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省所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没有报名的考生,不能办理录取手续。报名时间和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01号)执行。
  三、所有在我省招生的高等院校须于4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地址、邮编等)报送我院普招处(邮箱地址:e37_pzek1@sdzs.gov.cn)备案。逾期未报者视为不在我省招生。
  四、按照《通知》要求,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由我院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25日-26日,考点为山东师范大学。考生依据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五、招生院校必须将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2周,无异议后于6月5日前报送我院。我院汇总后再公示2周,无异议的考生给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20日前一次性办理完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同时不再办理任何原因的补录。招生院校要将计划管理部门确认的招生计划证明、录取规则和拟录取新生名册报我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纸质文件(其中拟录取新生名册1份,使用A4纸打印)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我院普招处(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6162748)。
  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附件: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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