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走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致广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62232 发布时间:2018-12-19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特提醒广大考生:

一、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加考试

(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纪律之外的一切行为要自觉抵制、坚决不为。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对触犯刑法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希望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想法,诚信应考。

对一切涉考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考生均可进行监督和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二)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对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  

(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做答和交卷。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二、精心准备,提前做好规划 

(一)要牢记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同时要特别注意,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原则上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

(二)做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工作,按照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考试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防寒防冻。

三、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经常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12月18日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建立镜像

鲁ICP备15041457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292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8号(山东广电产业大厦) 邮编:2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