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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18332 发布时间:2019-03-13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检查等信息公开如下:

一、登记信息情况

(一)单位名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社会证书类考试;承担《现代教育》杂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承担自学考试教材资料发行管理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三)住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四)法定代表人:张琳

(五)经费来源:财政补贴

(六)开办资金:18758.17万元

(七)举办单位:省教育厅

(八)资质许可:事证第137000001563

二、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开展业务情况: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完善措施,完成各项招生考试工作。2018年共组织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各类考试31次,办考规模居全国前列,共录取各类考生104万多人,其中普通高考共录取58.6万余人。

3.积极推进招生改革,首次实施了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按计划完成公费农科生招生,首次实施艺术、体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首次实施公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招生。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施方案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招生考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考试信息管理,启动了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工作,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高考体检信息化,高考投档首次实现了双流程运行。

5.完善服务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考试招生政策,完善服务措施,全面提升招生考试服务满意度。

(二)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2018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三)绩效和受奖惩情况:2018年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2018年通过省教育厅(教育工委)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考核,考核结果合格。

(四)涉及诉讼情况:无

(五)社会投诉情况:无

(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信息情况:无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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