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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公告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47439 发布时间:2023-11-02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履行报批审核程序,2024年至2026年,山东艺术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130203)、雕塑(专业代码:130403)2个专业可在各地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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