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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89304 发布时间:2024-03-28

鲁教招函〔2024〕6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以下简称夏季高考)报名、缴费且符合体育类专业报考条件。未按时缴纳体育专业测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不能参加体育专业测试。

二、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测试和夏季高考文化考试。

(一)体育专业测试。

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

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考务审查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并进行考前培训。

(1)选聘条件。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试工作;为相关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当年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考评员、考务审查员未在我省举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2)选聘办法。省外考评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30%,省内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选定,选定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发聘书。聘书一旦签发,原则上人员组成不允许变更。考务审查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其他工作人员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选聘。

(3)考前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进行考前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考试时间。

2024年4月11日—26日,考试分为4个批次,每批次4天。全省考生混合编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由于部分考生兼报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考试),若体育单招专业考试时间与我省体育专业测试时间重叠,可凭体育单招专业考试时间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更改至其他批次。

3.考试内容。

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基本素质测试项目为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专项测试可在田径(200m、400m、800m、1500m、女100m栏、男110m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标枪、铁饼)、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等项目中选择1项。

4.计分办法。

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基本素质测试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60分,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40分。

5.考试工作流程。

(1)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4月2日—26日(每天9:00—18:00,清明节假期除外)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打印准考证,并签订《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考前准备。考点应做好考试设备以及监控录像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准备调试工作;对考试场地及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将考试场地、考生通道与学校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隔离;组织考评员、考务审查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实施流程、评分标准等。

(3)考试分组。结合测试场地实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批次人数进行合理分组并编制秩序册;根据各项目特点抽签确定各组考评员、考务审查员及计算机操作员,并于考试当日公布。

(4)考试实施。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本人各项目入场时间前15分钟进入考点。考生须按照引导员的安排,统一前往检录地点进行身份核验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均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考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所有考试项目和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实况录像,录像资料保留4年。

(5)服装要求。考生所有项目考试期间,不得穿着体现考生信息(学校名称、个人名字等)、有明显标志及装饰的服装,不得佩戴头饰、腕饰及其他配饰。体操、武术、乒乓球和健美操四个项目专项测试期间,考生服装作统一要求,分别为:①报考体操专项的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穿着无任何标志(颜色、图案、文字、logo等)的白色体操服或白色紧身运动服(上衣、短裤或长裤均为纯白色),脚穿白色袜子和体操鞋(白色),不允许佩戴任何饰品,因伤需要佩戴护具(护腕、护肘、护膝、护踝、绷带等)的考生,护具必须为纯白色。②报考武术专项的考生统一着白色长袖武术套路竞赛服,腰带、武术鞋等均为白色,脚穿白色袜子,不带其它颜色、文字及标识等,组合不带任何配饰,器械不能有明显的可识别标记,相应的配饰均为大红色。③报考乒乓球专项的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穿着无任何指向性信息的黑色纯色运动装(上衣、短裤或长裤均为纯黑色),鞋和袜子为白色。因伤需要佩戴护具(护腕、护肘、护膝、护踝等)的考生,护具必须为纯黑色。④报考健美操专项的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穿着无任何标记(颜色、图案、文字、logo等)的纯白色修身短袖T恤(圆领)和纯黑色高弹7分裤,着纯白色运动袜和纯白色竞技健美操鞋。如需使用绷带,绷带颜色必须是肤色。

(6)成绩确认与现场复查。每项考试结束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现场按手印确认自己的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应在成绩确认时向考点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7)统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各项目考试成绩检查、核对后,汇总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8)成绩公布。5月15日12:00起向考生推送短信,告知考试成绩,同时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9)成绩复核。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核。

①复核范围。仅限各项目成绩转换、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制定及宽严程度的掌握。

②申请复核时间。考生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个自然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③复核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所查项目及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文化科目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测试考生须参加我省2024年夏季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三、分数线的划定

(一)体育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合格人数不超过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体育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5月15日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综合成绩分段线。

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四、志愿填报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

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分段录取。

五、投档及录取

(一)投档办法。

提前批在我省体育类一段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常规批在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二)录取办法。

在投档范围内,各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因招生章程与国家以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严格执行招生章程造成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凡是体育单招考试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专业考点及有关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关键环节,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二)强化考点管控。为尽量减少考生聚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进入考点,非当日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依照准考证中明确的考试批次和入场时间,合理安排赴考时间。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三)规范考试实施。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体育专业测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体育专业测试安全平稳有序。

1.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考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考评员黑名单通报制度。

2.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实施方案应包括考点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办法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实施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等。

3.要切实加强成绩信息的安全管理。考试项目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反映考生的考试成绩;人工计分环节要由专人负责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逐一审核,并设置双人双岗有效监督。

(四)做好安全防范。教育行政部门、生源学校、考点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培养考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考生意外伤害处置和救护能力。

(五)强化诚信考试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生源学校要加强对本辖区(本校)考生的诚信法纪教育,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内在动力、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违纪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让考生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清楚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诚信应试,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六)严肃考风考纪。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考试管理,采取多种监测手段严把考场入口关,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禁考生将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严防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汇总证据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涉事人员进行倒查追责。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考点明显位置设立举报箱,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和舆论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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