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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研究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7835 发布时间:2017-12-29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特提醒广大考生:
  1.要牢记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入场,以免因迟到耽误当科考试。
  2.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按照报考点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考试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防寒防冻。
  3.要服从考点、考场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全部考场均安装视频监控,并对考试实施全程录像。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的考场管理。 
  4.要注意考试指令。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做答和交卷。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5.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入场。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或答题卡(答卷)带离考场。对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6.要合理使用计算器。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2018年研究生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使用科学计算器见招生单位说明。  
  7.要谨防上当。每逢考试社会上经常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
  8.要遵纪守法,诚信应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对触犯刑法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一切涉考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考生均可进行监督和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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