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走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逄坤敬:亮点纷呈的山东高考方案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2387 发布时间:2018-03-30

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校长 逄坤敬

  广受社会关注的山东高考方案公布了。这次出台的方案,凸显了对新高考制度的整体设计,既有对其他先行省市成功经验的借鉴,也较好地解决了先期试点省市在施行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是亮点纷呈。个人看来,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方案中制定了统一考试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多元录取办法,增加了考试的选择性,对高中改变传统教学中唯分是拼的观念和做法,转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的关注上来,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对高校科学自主选拔人才和招考分离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二是在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度安排方面。合格考试涵盖了高中所学的全部十四个科目的课程内容,一方面,强化学生学业基础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将全部合格考成绩只作为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与高考实行脱钩,且只以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取消了以往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同等级的呈现方式,解决了考试在选拔上存在的层层加码现象,大大减轻了学生的考试压力。

  三是选考科目的时间安排。选考科目安排在传统夏季高考时间,更与目前高中教学的实际相适应,有利于各学校对高中三年教学的统筹安排,也保障了各学科教学的实施质量。我们关注到,作为国家高考综合改革首批试点省市,浙江在对高考方案做出的新调整中,也取消高二的选考安排,说明山东这一安排的科学合理性。

  四是在等级考试的赋分方式上实现创新突破。将参加每个等级考试科目的考生的原始分数按照等比例转换规则转为等级分数,既解决了不同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的可比性,又保持了相同考试科目内的学业成绩的排名顺序不便,使转换前后的成绩形成了“一一对应”,更加客观公正地保障了考生的利益,也使以六科总分为依据的招生录取更加科学有据。

  新高考方案的施行,对于长期依赖固定学习目标和被动服从课程安排的学生来说,面临着更多选择和发展道路的不确定性,需要学生对自身基础、兴趣和未来发展,做出合理的定位。作为基层学校,一方面,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做好方案的宣传,使他们了解新高考方案的重大意义,明确实施要求;另一方面,要对每个孩子做好精准指导,使他们都能结合自身实际,做出适切的选择。学校还将为暑期后即将实施的选课走班充分做好思想上、物质上、制度上等各项保障,确保学生自身长远发展利益的最大化。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建立镜像

鲁ICP备15041457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292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8号(山东广电产业大厦) 邮编:2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