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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100427 发布时间:2020-10-15

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特提醒考生:

一、精心准备,提前做好安排 

(一)考试时间:11月1日(星期日),外国语水平考试: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4:30-17:30。

(二)考生按照准考证及考点网站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提前到场接受指纹验证、安检。

(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

二、做好安全防疫工作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0月16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0月16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所有考生均需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考点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四)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加考试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将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对一切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考生进行监督和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二)考生入场要做两次违禁物品检查。第一次,进入封闭区(考场大楼)时,除考生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考试物品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包括书包、手包、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请考生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个人物品。第二次,进入考场时,再次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

(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附件:山东省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健康承诺书(样张).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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