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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致考生的一封信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79928 发布时间:2022-04-19

各位考生:

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展。体检是普通高校招生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所有参加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为统筹好体检和疫情防控工作,特做如下提醒:

一、体检时间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时间安排在4月20日-5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官网或其他宣传途径发布的公告,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体检地点

为尽量减少疫情风险,切实保障考生健康,今年对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仍然采用“体检进校园”方式,考生体检在生源学校校内进行;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的考生体检安排在县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附件2)中的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依规参加体检。凡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已通过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等招生方式提前录取的考生也须参加此次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工作以及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二)做好个人防疫。要如实向体检机构填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并主动报告体检前14天的旅居史和接触史。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登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不得瞒报漏报,并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行体检,其他要求按当地防疫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的考生应及时与体检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联系。体检过程中,除必须摘除口罩的检查项目外,要注意佩戴好口罩,排队候检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有序体检。

(三)确认体检结果。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发放体检告知书,考生对体检结果务必仔细检查并签字确认。体检受限是以往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而且一旦退档可再次选择的专业会非常少,我院在体检告知书中设置了“政策提醒”栏内容,关联了体检结论中受限项目对应的受限专业情况,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告知书,作为志愿填报时的参考依据,特别注意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部分的受限结论,避免因体检原因被学校退档。若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于3日内向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检。

目前我省体检工作已准备就绪,请广大考生服从安排、按时参加、诚信体检,在紧张备考之余,注意加强锻炼,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今年的高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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