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走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考生需根据自身取得的试点高校入围资格情况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建立镜像
鲁ICP备15041457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292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8号(山东广电产业大厦) 邮编:2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