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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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0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6〕1号),现就做好我省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招生高校及计划数由教育部统筹确定,具体以各招生高校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在我省报考骨干计划首先应符合教育部、招生单位报名条件及我省报考点相关报名要求。骨干计划中的普通计划招生对象为在我省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在职考生报名前需与现工作单位沟通一致,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在“类别”一栏选填“其他”。
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
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资格审查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于2026年10月20日17: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的考生须进行公示。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报名和录取资格条件的不予录取。
我省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报考骨干计划除在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信息外还需由各市教育(教体)局进行线下审核。考生按要求填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以学校为单位,经学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报各市教育(教体)局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需提供材料为: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单位意见”一栏签署“同意”,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承认学历的(含同等学力人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经市教育(教体)局审查无误并在《考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各市教育(教体)局务必于10月19日前,将《考生登记表》原件3份、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济南市舜耕路60号513室)。省教育厅收到材料后对相关考生在线提交的信息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考生获得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如有考生伪造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附件: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10月9日